*个资搜集前告知函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站为幸福渔具有限公司网站经营管理,为了确保消费者之个人资料、隐私及消费者权益之保护,于交易过程中将使用消费者之个人资料,谨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8条规定告知以下事项: 搜集之目的及方式 本公司之搜集目的在于进行客户管理、会员管理及行销及内部的统计调查与分析(法定特定目的项目编号为 037, 066, 022, 060)。搜集方式将透过加入会员或订购单填写方式进行个人资料之搜集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于网站内搜集的个人资料包括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C001辨识个人者 如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资讯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C011个人描述 如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用期间 、地区 、对象及方式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期间:本公司营运期间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地区:消费者之个人资料将用于台湾地区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利用对象及方式:消费者之个人资料搜集除用于本公司之会员管理、客户管理之检索查询等功能外将有以下利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物品寄送:于交寄相关商品时,将消费者个人资料利用于交付给相关物流、邮寄厂商用于物品寄送之目的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行销:本公司将利用消费者之地址及邮件、电话号码进行本公司或合作厂商商品之宣传行销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消费者交付本公司个人资料者,依个资法得行使以下权利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查询或请求阅览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请求制给复制本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请求补充或更正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请求停止搜集、处理或利用。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 请求删除。